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有效预防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沈阳工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学校部署要求,本期校园交通专项整治月活动采取宣传教育、严格管理等措施,规范校园交通秩序,重点解决机动车出入管理、停放秩序、文明行车等问题,长期规范交通参与人行为,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二、活动内容
重点工作:
(一)严格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和学生的机动车辆,一律凭公安处发放的《车辆通行标识》通行。未办理车辆通行标识者于4月7日前到公安处治安科办理。
2、其他因工作或业务联系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经门卫核实清楚登记、抵押驾驶证后方可进入。
3、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二)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禁止在无停车标志的道路、桥梁等处停泊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车,严禁在黄格网线等禁止区域停车。整治的重点部位为中央校区东环教学楼至东南转盘段、南环路、问渠北教学楼南路段,兴顺校区五舍公寓前道路。
(三)严肃校园文明行车规定
1、校内驾车时,应文明驾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导向箭头及交通标识行驶。严禁校园超速行驶、强行超车、校园内随意鸣笛。
2、校内教学区、步行区内不准各种机动车辆通行,确需进入教学区的,相关单位应提前与公安处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长期工作:
规范其他交通参与人行为。
1、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不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2、行人要养成靠右行走的习惯,不得在校园机动车行驶道路拍球、滑旱冰、打闹嬉戏。
3、进出校门时,自行车应自觉下车推行,避让行人。
三、活动时间
今后校园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每学期开展1次,分别为每年4月和10月,每次为期一个月。2017年4月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宣传发动阶段(3月27日至4月9日):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的氛围;利用院(处、科、班)务会等机会,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4月29日):针对校园存在的突出交通安全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逐项抓好落实。
1、活动期间公安处每日24小时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车辆现场粘贴交通违规单,次日于校园网予以通报。
2、活动期间每周进行一次各单位交通违规车辆次数统计,次周周一公布各单位交通违规车辆次数排行。
3、活动期间违规机动车辆登记人或驾驶人于活动结束后自行选择5月8日或9日其中一天的下午15:20准时到校医院三楼沈阳工业大学安全教育基地接受交通安全相关教育(1.5~2个小时)。
4、其他违规交通参与人于活动结束后自行选择5月10日或11日其中一天的下午15:20准时到校医院三楼沈阳工业大学安全教育基地接受交通安全相关教育(1.5~2个小时)。
5、不参加不接受交通安全相关教育学习的机动车交通违规人员,将禁止所使用的违规车辆于本学期(含暑假期间)进出校园并通报所在单位违规人名单。
6、不参加不接受交通安全相关教育学习的其他交通参与人违规人员,将在校园网予以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
总结提高阶段(4月30日至5月7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和防范措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严防校园交通事故发生。
1、交通整治月活动结束后,公布交通整治月活动中各单位交通违规车辆次数总排行。
2、召开各单位安全信息员工作会议予以总结提高。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组织学习校园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本单位努力营造全员参与交通秩序管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良好氛围。
公安处
2017年3月27日